各区(市)县体改委、工商局、国资局,各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二年以来,我市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募集的法人般、内部职工股,以及超范围、超规模、超比例发行的内部职工股,根据国家体改委、国家工商局、国家国资局《关于对原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国家体改委《关于清理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精神,凡过去未托管的法人股、个人股,本次按《公司法》规范、确认后,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托管。国家股的托管办法另行通知。
成都市体改委
成都市国资局
成都市工商局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