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资本市场,既有市场的共性要求,也有资本市场的特殊要求。一般来讲,实现市场的繁荣涉及到卖方、买方与市场建设等基本要素。对卖方的要求是货要好,不搞假冒伪劣;对买方(就买方总体而言)的要求是,要有足够的资金;对市场建设的要求是,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满足市场的发展要求。对资本市场来讲,对卖方的要求就是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要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具体表现在上市公司的即期盈利水平与预期盈利能力;对买方(总体)的要求就是要有与卖方的规模和总的合理的市盈率相应的资金量;对市场建设的要求,则是要通过制度、调控手段的不断优化与完善,实现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的卖方、买方与市场建设三个基本要素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市场建设,因为对卖方、买方的要求,就是市场建设的基本内容。下面是笔者对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些思考,有些是看法、有些是疑问。 1.资本市场的买方建设就是要落实好党的富民政策,通过国民收入分配的良性调整,使更多的国民能够成为股民,并且其投资额能逐步增加。扩大股市的规模,一个重要的基础条件就是要有足够的资金。资本市场就像是一个鱼塘,资金是水,上市公司是鱼,有多少水,才能养多少鱼。因此,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就必须不断地壮大投资者——买方的资金力量。近一段时间以来,国民经济运行中有一些好的消息,如国家税收、财政收入的增长,企业利润的增长,而且这些指标的增长,都有相当高的幅度。这当然是好消息。但是,我们应当同时想想劳动报酬——职工工资是否也有相应的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企业利润增长,是国家所得与企业所得的增长。有关研究机关的分析报告指出,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 工资是增长的,而且有一定的幅度。既然总量与平均数是增长的,而不少市民又缺少这种增长的感觉,很可能这种总量指标与平均指标的增长掩盖了相当数量职工工资的低增长。近期以食品为主的物价上涨,实质上也是一种分配的调整,所不同的是,它是一种被动的、而不是政府主导的调整,它加重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应当从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这一角度来观察和思考这种以生活资料为主要内容的物价上涨。 2.企业上市应当逐步由政府部门审批转变为市场选择。卖方到市场推销自己的商品和买方到市场购买商品一样,都是行为人的自由。但商品能否卖出去,能卖什么价,则由市场决定。政府部门审批上市公司,既容易出现虚假包装,又容易产生寻租。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这类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拟上市公司,并以自己的信誉承担审核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只对上市的程序、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把关,并对一段时间内流通股的增量适当控制,而且这种控制应当有科学的、规范的、甚至法定的办法,而不是由行政部门来选择并决定。否则就很难避免不正当、不公平的非市场行为。以往一些上市公司头年盈利,次年亏损,以后又进入“ST”行列的事实也说明了这种审批制度的弊病。当然,市场选择并不能保证上市公司家家都质量好,年年能盈利,而且盈利水平逐年增长,但这种方式能避免暗箱操作、人情关系,其可靠性应当高于非市场选择的审批制。而且即使市场选择错了,参与各方能够理解,不会责怪政府管理部门。 放弃审批制,用科学、合理,市场参与各方广泛认同的市场方式选择上市公司,也有利于政府工作的转型,使政府工作部门从繁锁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上升到高层次的管理形态。 3.尝试用技术手段作为调节资本市场供求关系的辅助手段。资本市场供求关系的调控是指对流通股总量与入市资金的调控。当供小于求,即过多的资金追逐较少的股票时,股价、股指就会上涨,甚至过快的上涨;反之,一段时间内,流通股数量增长过多、过快,入市资金就会显得相对不足,而使股价、股指下跌,甚至过多下跌。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处在发展阶段,因此,我们对“供方”,即对流通股总量的调控,基本上是调控其扩涨的速度,不存在收缩的问题。而资本市场的“需求方”,即入市资金是很不确定的,更不是静态的。股民户头上的资金可能就闲在账户上、不买入股票;银行的储蓄存款也可能在几天内巨额的转移到股市并购买股票;随着股票的买卖、基金的发行与赎回,流入股市的资金都在变化。因此,很难相对于股市的入市资金(这个不确定的、随时变动的量)来调节流通股的供给。但是,这个调控又是必需的,管理方也一直在进行这种调控。决定一段时间流通股的增量,显然要考察当时的股指和市场平均市盈率等指标。我们不会在股指持续大跌的时候,去扩大市场供给;也不会在股指持续上涨时,停止市场供给的增加。可见,股指、平均市盈率等指标与市场的供求状况具有相关性。因此,可以尝试建立某种数学模型或称经验公式,来帮助我们确定一段时间内市场流通股的增量水平。其基本思路是:一段时间内市场流通股的增量是某些经济变量的函数。这些经济变量应当包含,上证指数等股指、市场平均市盈率、股市的总市值,以及近期的增长率,股民的入市热情指数等相关因素。如果能够借助历史数据找到并建立这样的模型或经验公式,或者可以对流通股增量控制发挥辅助性作用。 资本市场供求关系的调整,除了控制流通股一段时间的增量以外,有些专家还提出了建立市场平准基金的意见。市场平准基金应当有这样一些特征:一是有一定规模,比如有几千亿;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在发挥稳定市场作用的同时,也可以争取保值增值;三是在市场波动过大时逆市场操作,股指涨得过猛时,抛出一些股票,股市下跌过多时买入一些股票,以稳定市场。 4.资本市场分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合不合理?从网上可以看到一些专家质询一、二级市场的文章,指出它的弊病。一是在这种制度设计下,拟上市公司都能发行成功,这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二是造成资金在一、二级市场上来回搬家,不利于二级市场的稳定。不久前就出现过约2万亿资金由于新股发行被锁定在一级市场,随后又集中释放的情况。 如果当前资本市场设置一、二级市场是必要的,那也应向那些质询者、股民充分说明理由。 5.管理层能否公平对待买方中的不同成分——机构(如基金)与散户?以社保基金为例,其投入股市的资金的安全性与盈利水平相比较散户而言,很可能更为管理层所重视。那么会不会出现当股指较高、市场平均市盈率较高,管理层有意用政策等手段,把股指、市盈率降下来,以利这些基金低位建仓的情况呢?这些基金的安全性、盈利性当然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到国民、股民的利益。但是,处在同一个市场、市场的同一方,机构与散户应当是平等的。那么他们事实上是不是平等的呢?对这些问题也应当进行释疑。 笔者认为,政府在资本市场上不应当有直接的利益,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就是管理层、政府的最大利益,更准确一点说是唯一追求。 6.是否可以把利率、利息税、存款准备金率、印花税税率等经济变量分成两类,一类不固定,另一类相对固定?显然,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国家债券发行额度等经济变量是难以固定的,要视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适时调节。但印花税税率、资本利得税开不开征,是否可以尽可能在一定时期不变呢?把一些能够相对固定的变量适当的固定下来,对于增加资本市场的稳定性是有利的。 7.对内幕交易,建“老鼠仓”这类行为,除了惩治之外,更要着眼于防范。而建立健全有效的防范手段,首先应当宣传、介绍、学习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国家的办法。这方面,媒体应当多发挥作用。同时,也要调动市场参与各方的积极性,让大家来讨论,以形成适合于当前及一段时间内我国资本市场防范内幕交易的有效方式。 不太长的时间内,我国成功地建立起了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我国股市又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国的资本市场仍有不少隐忧。投资者(包括基金)不作长远打算,就是这种隐忧的外在表现。人们对资本市场的信心,既依赖于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也依赖于实体经济的稳健运行与良好预期。因此,进一步繁荣我国资本市场既要搞好资本市场建设,也要调控好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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